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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軍用汽車發(fā)展史(一)從無到有 取之于敵
第一階段:從無到有 取之于敵
對中外軍用汽車曾做過系統(tǒng)研究的北京特種工程機械研究所吳學雷先生認為,根據(jù)現(xiàn)有可查文獻資料,有關我軍軍車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抗日戰(zhàn)爭時期的1937年底,當時,由中央軍委組建了往返于延安和西安、重慶等地的我軍第1支汽車運輸隊。它主要由國內外友人贈送和自購的十幾輛汽車組成。到了1945年抗日戰(zhàn)爭結束時,全軍共有從各抗日根據(jù)地陸續(xù)繳獲的軍車400余輛。
解放戰(zhàn)爭時期,我軍軍車的主要來源仍是從敵方手中繳獲的戰(zhàn)利品。如我華東野戰(zhàn)軍在魯南戰(zhàn)役中,一舉全殲國民黨軍隊第1快速縱隊,繳獲汽車470輛,并以此為基礎組成華東野戰(zhàn)軍特種兵縱隊;從各個戰(zhàn)場第1年繳獲的汽車為1200余輛,第2年繳獲汽車兩千余輛,第3年繳獲汽車成倍增加。在4年各次戰(zhàn)役中總共繳獲各種汽車兩萬兩千余輛。
“取之于敵”的軍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軍在戰(zhàn)場上的機動力和戰(zhàn)斗力,從解放區(qū)人民夾道歡迎子弟兵的炮車隊到毛主席、朱德總司令在南苑機場閱兵時的美式吉普,都形象地反映了那個時期我軍軍車的狀況。
第二階段:從依靠進口到仿制
解放后,為保衛(wèi)新中國的勝利果實,一方面要平息國內的殘余敵對勢力,另一方面要解決赴朝參戰(zhàn)志愿軍的前線作戰(zhàn)的急需,這對幾百萬軍隊和民兵的裝備運輸和機動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據(jù)有關資料統(tǒng)計,自1951年起,國家每年進口1萬多輛汽車。到1957年底,全軍的汽車裝備總數(shù)已達九萬兩千余輛。其中蘇式汽車五萬五千余輛,占70%以上;法國等國家的汽車數(shù)量為兩萬兩千余輛,占了近25%;東歐其它國家汽車近三千輛,僅占3%左右。然而,處于帝國主義經(jīng)濟封鎖和軍事包圍的建國初期,無論是從國家安全還是軍隊的正軌化建設的需求,都不可能只依靠國外進口的汽車來維持。國際、國內形勢都刻不容緩地要求我國必需具有自行制造軍用汽車的能力。
在第“一五”計劃的1953年,毛主席親自寫下“第一汽車制造廠奠基紀念”的題詞。三年后“一汽”建成投產(chǎn),結束了我國不能生產(chǎn)汽車的歷史,開始扭轉軍用汽車完全依靠進口的局面。通過蘇聯(lián)的援助,一汽開始仿制嘎斯系列越野車,投產(chǎn)3年即為軍隊裝備3.5噸級4×2型CA10汽車七千余輛,兩年之后又試制出2.5噸級6×6型CA30越野汽車。而對于0.5噸—1噸級的輕型越野車,當時除了從蘇聯(lián)進口的約4000輛外,大部分是戰(zhàn)后遺留下的美式吉普。重慶長安汽車廠的工人與技術人員在沒有任何經(jīng)驗和生產(chǎn)基礎的艱苦條件下,對美制CJ-5吉普做了測繪設計,于1958年5月研制出我國第一輛越野車“長江牌”46型,在1959年國慶十周年閱兵式上成為振奮國人的一個激動場面。值得一提的是,“長江牌”46型越野車實現(xiàn)了近一千四百輛生產(chǎn)量,其積累的資料和成功經(jīng)驗為北京汽車制造廠日后的發(fā)展打下了重要的基礎。
上圖為一汽解放3.5噸級4×2型CA10汽車
一汽解放3.5噸級4×2型CA10汽車為解放卡車第一代:CA10結束中國不能造車的歷史。
1956年7月13日,解放牌4×2汽油載貨汽車從中國第一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生產(chǎn)線上駛下,它的型號被命名為:CA10。其中C代表中國、也代表長春,A則寓意第一。
解放CA10來源于仿制蘇聯(lián)的吉斯150,而吉斯150也是借鑒自美國的萬國牌中型卡車KR11。正是這款歷經(jīng)“坎坷”的CA10,結束了中國不能批量制造汽車的歷史。
解放CA10搭載直列六缸汽油發(fā)動機,最大功率95馬力,最高時速75公里/小時,可拖掛4.5噸重的掛車,綜合油耗高達29L/百公里。該車型采用的是最古老的白金點火方式,需要手動調節(jié)白金的間隙,誤差過大會導致發(fā)動機無法啟動。這樣來看,那時候會開車的運輸人確實了不起。
后來,量產(chǎn)后的解放CA10被改裝成各種用途的汽車,如:公交急救車、加油車、運水車、傾卸車、起重車、工程車、冷藏車等。截至1986年9月29日停產(chǎn),第一代解放卡車共生產(chǎn)了1281502輛。
上圖為一汽解放2.5噸級6×6型CA30越野汽車
一汽解放2.5噸級6×6型CA30越野汽車于1957年開始研制,1959年投產(chǎn),1986年停產(chǎn)。其外觀很像前蘇聯(lián)的吉爾157(6×6)2.5噸卡車,只是駕駛樓不同。
1959年,CA30型越野汽車開始批量生產(chǎn)并開始裝備軍隊。但是,在軍隊的實際使用中,不久就暴露出許多設計缺陷和質量問題,被迫于1962年停止生產(chǎn)。當時蘇聯(lián)又單方面終中止了援助。就在這種十分困難的情況下,一汽決定對CA30進行改型工作。此次的改型由劉經(jīng)傳等一些設計人員負責設計,對CA30型越野汽車進行了7項重大改進,使其性能獲得很大提高,外觀也有了較大改變。
一汽解放2.5噸級6×6型CA30越野汽車所用發(fā)動機為解放120型6缸水冷汽油機,功率69千瓦。該車的整體布局為發(fā)動機在前,雙門全封閉式駕駛樓居中,后部為木制底板的貨廂,需要時車廂上可以安裝弓形骨架,用篷布蓋上。車廂內兩側各有一條長凳,當需要裝載貨物時長凳可以折起。車輛全長6.684米,寬2.315米,高2.36米;空重5450公斤,公路行駛時載重4.5噸,越野時載重2.5噸,牽引負荷3.6噸;公路最大速度65公里每小時,行程680公里,最小轉向半徑12.1米,最大爬坡度 30%,涉水深0.85米。
上圖為“長江牌”46型越野吉普車
1958年5月,國內第一輛吉普越野車“長江牌”46型越野車誕生。
重慶長安汽車廠的工人與技術人員在沒有任何經(jīng)驗和生產(chǎn)基礎的艱苦條件下,對美制CJ-5吉普做了測繪設計,1958年5月,原456廠(長安集團公司前身)生產(chǎn)出國內第一輛越野車——“長江牌”46型越野車,值得一提的是,這款車實現(xiàn)了近一千四百輛生產(chǎn)量。
1959年,“長江牌”46型吉普車參加國慶10周年閱兵。到1963年累計生產(chǎn)“長江牌”46型吉普車1390輛,并裝備部隊。
1963年底,“長江牌”46型吉普產(chǎn)品及技術資料轉交北京吉普車廠,成為此后風靡一時的北京吉普的前身。該車重1150公斤,最大載重量440公斤,乘員6人,4缸4沖程氣化器式水冷發(fā)動機,排量2199毫升,最高時速115公里,100公里油耗13.7升,最大爬坡度30度。“長江牌”46型越野吉普車不僅是中國第一輛吉普車,也是中國第一輛微車。